·捐赠
捐赠
图书馆接受捐赠图书规定
江西工程学院图书馆接受本校师生、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及机关团体向图书馆捐赠的图书,为使此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如下捐赠图书细则。
(一)根据文献要满足学校教学科研需求的原则,所捐赠的图书应符合如下要求:
1.适合大学本科生或专科生使用;
2.内容适合本校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
3.本校教师、学生、校友的著作;
4.捐赠者认为有相当价值的其他文献。
下列图书将不予入藏:
1.违反法律和内容不健康的;
2.破损不能使用,笔记眉批划线严重或残缺不全的;
3.内容已失时效性,不具学术或参考价值的;
4.本馆已有馆藏,且不适合再增加复本的;
5.不完整的图书。
(二)捐赠图书的处理:
1.图书馆接受赠书后,即拥有对该图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2.图书馆不承担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3.对满足入藏条件的图书按照图书馆馆藏图书办法处理;
4.对收到的不满足入藏条件的图书,图书馆将转赠给其它机构、个人或与学校有关部门联系转赠给需要帮助的同学,或者做淘汰处理。
(三)受赠方式
直接送达: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本校图书馆办公室,联系电话:0790-6335189、邮寄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天工南大道1688号江西工程学院图书馆综合办公室 邮编:33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