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江西工程学院图书馆图书资料采购流程,优化馆藏资源结构,保障教学、科研和师生阅读需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各类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图书资料,包括图书、期刊、报纸、音像制品、缩微制品、数字资源及其他具有文献价值的特种资料等。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使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资金以合同等方式有偿取得图书资料及与之相关的加工服务。本办法所称管理,包括经费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制定、供应商选择、验收登记及后续管理等环节。
第二章 采购原则
第三条 需求导向
保证采购图书资料的思想性、先进性、系统性、连续性、实用性和经济性,坚持纸质文献资源和数字资源统筹规划、互为补充。采购图书资料坚持以教学科研、学科发展、人才培养需求为导向,以项目预算为依据,优先保障重点学科、新增专业及通识教育需求。
第四条 资源优化
1.注重馆藏资源的系统性、连续性和特色化,避免重复采购。
2.合理分配纸质资源与电子资源的经费比例,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第五条 合规合法
1.严格执行公开招标采购程序,遵守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采购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违规者将接受党纪政纪处分。
2.严禁采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出版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立场反动的;内容低俗以及盗版的图书资料。
第三章 采购流程
第六条 需求征集与审核
1.需求征集:
图书馆每年定期向各教学院、各部门、教师、学生发放图书资料荐购表,并通过线上平台开放荐购通道。重点学科、新增专业可提交专题采购需求清单。
2.需求审核:
图书馆采编部汇总需求,联合馆员、院系专家进行内容筛选和查重。单本图书资料复本量原则上不超过5册,高价文献(单价≥500元)需提交论证报告,并交由图书资料采购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采购。国内版纸质报刊,为保持其连续性,一般情况下不对其订购品种进行频繁变动。在充分征询读者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对订购品种进行调整。大规模调整订购品种需由图书资料采购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实施。
第七条 采购计划制定
1.根据年度经费预算和需求优先级,制定采购计划并报图书馆委员会审批。
2.计划须明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及时间节点。
第八条 供应商管理
1.优先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名录。
2.供应商须提供正规发票、MARC编目数据及配套服务(如加工、配送等)。
第九条 验收与登记
1.到货验收:图书馆联合资产处成立图书资料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小组,由分管资源建设的副馆长任组长,采编部负责人与相关专家为成员,负责图书资料采购项目的整体验收,核对书目、数量、价格及质量,抽查内容合规性,发现问题及时退换。
2.编目入库:到货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目加工,录入图书馆管理系统并上架。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条 预算分配
1.图书采购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由图书馆统筹分配。
2.经费使用遵循“专款专用、统筹兼顾、重点优先”原则,按学科比例分配,优先保证重点学科、新增专业的经费使用。
第十一条 结算与审计
1.采购完成后,凭验收单、合同及发票办理财务结算。
2.定期接受学校财务处和审计部门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第五章 质量控制与反馈
第十二条 质量评估
1.建立馆藏质量动态评估机制,统计借阅率、拒借率等数据,优化后续采购策略。
2.对利用率低的图书资料进行调拨或剔旧处理。
第十三条 读者反馈
1.每学期开展读者满意度调查,收集对馆藏资源及采购流程的意见。
2.设立“荐购绿色通道”,对急需教学参考书实行48小时内加急采购。
第六章 职责分工
第十四条 图书馆职责
1.统筹采购计划,具体包括需求分析、经费预算、采购方式、选用原则、验收标准等内容,采购方式报学校招标采购中心核准,按照规定程序采购。
2.定期向学校汇报采购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 意识形态审核小组职责
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含马克思主义学院专家、文献采编部主任等构成。
1.制定《文献采购负面清单(年度版)》。
2.对争议文献进行终审裁决。
3.每季度开展采购内容合规性抽查。
第十六条 招标采购中心职责
1.负责图书资料招标采购文件的制定和审核;负责制定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2.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及代理活动的管理。
3.对图书馆图书资料招标采购项目进行监督与指导。
第十七条 教学院职责
1.各教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学科资源推荐与审核。
2.配合图书馆开展专业文献评估与利用培训。
第十八条 财务与监察职责
1.财务处负责经费审核与支付。
2.监察处监督采购流程的合法合规性。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生效与修订
1.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2.每三年修订一次,根据政策变化和实际需求调整细则。
第二十条 其他说明
1.电子资源采购参照本规则执行,具体细则另附。
2.购置境外图书资料,须通过具有出版物进口资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内容审查的经营单位或与其合作的零售商实施采购。
3.对通过接受交存或者捐赠等方式取得的图书资料,由学校另行制定管理规定。
4.法律、法规、规章对图书资料购置与管理等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